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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討論 恩主公醫院 真是夠了

2006 年 0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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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有醫師或醫院作假等新聞做導引,
 醫療或健保政策的討論文章不易在新聞媒體上看到,
最近這種機會不斷增加,但也讓人對台灣醫界倍感灰心。

從以下自由時報的新聞可以嗅出,連記者都對醫院的作法不以為然,
但這是否和外界對某種類型醫院所具有的期待有關?
是否因恩主公醫院是宗教醫院,大家就以為應是慈善團體呢?
如果這種事發生在長庚或是國泰,民眾就覺情有可原嗎?

這是和健保制度無關的社會期待,卻也是台灣醫療亟待釐清的錯覺。
目前台灣大型醫院有財團法人和公家二大主流,
前者又有宗教和財團二大類型,財團如長庚國泰,宗教則慈濟馬偕均是,
但從其作為來看,台灣並沒有可歸類為慈善醫院(Charity Hospitals)者。

醫院成立的宗旨是什麼?財團是為了賺錢或逃稅,目的清楚明白,
宗教團體如果自己定位清楚,那麼為了給付斤斤計較也可以理解,
只是信眾不要搞錯了,它即使是大家的香火錢蓋起來的,
也並不意味它要「不計成本」,如何營利還是它的宗旨。

但醫院的宗旨可不是每所醫院掛在牆上或寫在網站上的那些話,
那些冠冕堂皇的字句可能每家醫院都差不多,如服務、研究等等,
最有效的查証方法是去問一下醫院的員工,他們醫院存在的目的是什麼,
你會期待聽到什麼答案呢?

(記者魏怡嘉/台北報導)台北縣三峽恩主公醫院A健保爭審案遭到駁回,衛生署爭議審議委員會認為,恩主公醫院虛報健保費事證明確,經討論仍決定對違規最嚴重的內科及復健科停約三個月的處分。 

至於停約是停哪幾個月份?健保局及恩主公醫院爭議再起,為避免醫院停約影響民眾就醫,雙方原本協議停止特約的三個月採回溯方式,即回溯至今年一至三月,經計算後,恩主公醫院必須回繳七千多萬給健保局,但恩主公醫院認為相關法規並沒有規定停約要往前停或往後停,因而推翻先前的協議,主張往後停,目前規劃停七月到九月,藉此控制財務損失。

恩主公醫院此舉讓健保局官員感到不可思議,健保局副總經理李丞華表示,回溯停約主要是考量醫院停約不要影響病患就醫,若採取往後停約,醫院將會消極看病,少看病患、少向健保局申報,也就少繳錢回健保局,在醫院眼中,財務竟比病患就醫權益還要重要,「真是夠了!」  

李丞華指出,停約的月份,醫院還可以跟健保局協商,如果院方依舊堅持往後停,健保局不排除要院方追送病患疏散及輔導轉院計畫,也就是恩主公醫院在遭到停約後,至少要告訴原本要到該院內科及復健科看病的病患,可以轉到附近哪家醫院看病。

三峽恩主公醫院遭健保局調查發現,該院九十三年間有上千筆檢查費用重複申報,重複申報的檢查項目包括杜卜勒氏超音波心電圖檢查、超音波心臟圖檢查、杜卜勒氏彩色心臟血流圖檢查、一般超音波及X光檢查等,且違規遍及各科。

由於情節重大,健保局決對該院違規最嚴重的內科及復健科處以門診停止特約三個月處分,醫院須繳回七千多萬元向健保局申請的醫療費用,還遭處以兩百到三百萬元的罰款;雖然恩主公醫院辯稱,重複申報是因為醫院電腦系統更新所出現的錯誤,並向衛生署爭審會提出爭審,但爭審會日前召開會議予以駁回。 (摘自2006/05/28自由時報)

 

 

3 條回應

  1. Posted by Robert - 2006 年 05 月 31 日 16:58
    財團法人的設立宗旨與社團法人是不同的。財團法人的宗旨,應當是社會公益,因此才能依法節稅;但也因此成了財團藉此「逃稅」的管道。社團法人的設立宗旨,才是賺錢,所以可以是為是以營利為目的。而財團法人正確的法律定位是「非營利事業」。至於其經營事業(社會公益)的所得,扣除必要的開銷,應當仍為此「財團法人」繼續營運的資金,董事會應當秉持善良保管人交付其所託付的經營人做妥適的經營。但是,會被上下其手的部分,就在於「必要的開銷」,都「開銷」到經營管理人自己的口袋裡了。卻還積非成是,以為財團法人是經營管理人理所當然的賺錢工具。這是政府主管機關對於財團法人的管理怠惰,甚至因而圖利,犯了圖利罪而不自知。正本清源的辦法,就是要財團法人的財務透明化。財團法人本就是「公有」的,全民本就有監督的權力,政府也有人民所付與的監督的責任。因此,財團法人醫院,就是「慈善醫院」,也就是大家都應當可以捐獻贊助績效良好,為民眾健康把關,為病人福只努力的醫院。「慈善醫院」並不是「不是財團資助的」醫院,才叫「慈善醫院」;這樣的誤解,普遍存在,積非成是,誠為不妥。特此提出正確的看法,也期待有識之士,矯正扭轉這個對於財團法人醫院嚴重扭曲的社會觀瞻與刻板印象。也希望財團法人醫院的主事者,認知自己的社會責任,還給這個社會一個正常經營的,為社會公益而設立的財團法人醫院。
  2. Posted by 小兒科 - 2006 年 05 月 31 日 18:21
    所言甚是,慈善醫院是不管他的來源,而是看他實際的作為的。

    但問題在台灣的財團,請問哪一家不是以營利為主?那些宗教團體蓋的醫院,不是一樣A健保和病人的錢?他們還不是企業賺的,是信眾捐的呢?
  3. Posted by 骨科 - 2010 年 04 月 08 日 05:57
    健保局應好好查恩主公醫院~保障民眾生命安全,醫生看診不到1-2分鐘均有問題~尤其是應該要好好查詢骨科,現在科技發達看診照X光應該可以立即取得,竟然要病患一星期後在回去看報告~
    我認為不合理應退費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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